司法與科技 / 分析

AI 與判斷・台灣法院

法官拿到 Copilot,被告用 AI 寫上訴狀:AI 從兩扇門走進台灣法庭

台北司法大廈正面的三拱迎賓車廊,門楣上有「司法大廈」四個金色大字,背景是藍天與鐘塔。
台北的司法大廈迎賓車廊(2013 年攝)。司法院與最高法院都設在這棟建築裡。(攝影/lienyuan lee/Wikimedia Commons,CC BY 3.0,原圖)

刊登 2026-10-31 ・ 第 1 版 ・ 閱讀約 11 分鐘 ・

今年 9 月,最高法院刑七庭收到一份上訴理由書。上訴人是詐騙集團的李姓車手,他在台南的超商提款機領走被害人匯入的 12 萬元,一、二審都被判 1 年 2 月。合議庭在判決裡指出,這份上訴書疑似是用生成式 AI 工具寫的。 最高法院沒有因此駁回,而是在判決裡寫下一條原則:用 AI 寫上訴狀不違法,但 AI「未必寫得出一個合法的第三審上訴理由」。上訴還是被駁回,全案定讞。 同一個月,司法院也發文給全國法院,對象換成法官:AI 只能當審判的輔助工具,不得用來生成裁判書,也不得「未經實質審查」就採用 AI 產出的內容,否則可能違反法官法。在那之前,司法院 8 月 31 日已發文,向微軟採購 Microsoft 365 Copilot 配發給全國法官。 三年前,司法院曾想讓 AI 替酒駕和人頭帳戶案件寫判決草稿,遭律師與民間團體反對後喊停。這套系統至今沒有上線。但 AI 還是進了台灣的法庭,而且是從兩扇門同時進來:一扇在法官桌上,一扇在請不起律師的當事人手裡。 我們讀了司法院三年來的新聞稿、審計部報告、司法院給立法院的書面報告、立委質詢逐字稿、法務部統計年報、媒體報導,以及 PTT 上關於「AI 法官」的討論,也對照了 AI 公司 Anthropic 10 月 27 日發表的一項實驗。這項實驗發現,專業分析師有 86% 的時候會跟著 AI 預先被設定的傾向做決定。司法院要求法官「實質審查」AI 的產出;問題是,審查的人,判斷還是不是自己的?

五個重點:司法院 2023 年的 AI 判決草稿系統至今未上線;今年 8 月為全國法官配發 Microsoft 365 Copilot,9 月 18 日發文警告不得用 AI 生成裁判書;最高法院駁回疑似 AI 寫的車手上訴狀,北院首度對 AI 濫訴罰 3 萬元;2025 年人頭帳戶有罪者 20,574 人;實驗中專業人士 86% 跟著 AI 的傾向走。
本文段落
  1. 三年前喊停的「AI 判決草稿」,至今沒有上線
  2. 2026 年,AI 從另一扇門進來:Copilot 與一紙警告
  3. 「實質審查」做得到嗎?一項實驗的答案
  4. 法庭的另一端:請不起律師的人,把官司交給 AI
  5. 人頭帳戶被告:最需要「人」判斷,也最可能被「一鍵處理」的一群
  6. 網友想要「AI 法官」,因為不信任人類法官
  7. 國外怎麼管:英國要法官本人負責,美國有法官栽在助理的 AI 上
  8. 判決書最後一行,簽的是誰的名字

三年前喊停的「AI 判決草稿」,至今沒有上線

故事要從 2023 年說起。那年 8 月 27 日,司法院發布新聞稿,說已完成「不能安全駕駛」與「幫助詐欺」兩類犯罪的 AI 裁判草稿系統,準備擇定幾家法院試辦,毒品罪的系統也已發包,民事車禍賠償、消債案件排在後面。中央社當天報導,系統由中華電信研發,最快 9 月底全面上線。

選這兩類案件,是因為它們「案件單純、案件量大」。酒駕不用說;「幫助詐欺」多半是把銀行帳戶交給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提供者,這是台灣法院每年最大宗的案件之一。

一個月後,全國律師聯合會、台北律師公會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六個團體在立法院開記者會。司改會整理的疑問很具體:訓練資料只有起訴書和判決書,系統怎麼「分析證據」?委外廠商的資料庫怎麼建?最根本的是,在人頭帳戶案件裡,被告是不是「故意」交出帳戶,不是一套數據模型能判斷的。

且據美國普渡大學(Purdue University)發表的研究發現,在AI系統的正確率在未達5成的情況下,會有高達4成的使用者無法察覺系統的錯誤。

司改會引述美國普渡大學的研究:AI 系統正確率不到五成時,仍有多達四成使用者察覺不到錯誤。

—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,2023 年記者會新聞稿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,「三大風險」段落

立委林淑芬在質詢時要求司法院說清楚,判決書哪些地方參考了 AI。時任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的回答,正是今天司法院所有說法的原型:

我如果是當事人,我會希望法官應該要告訴我們,這份判決書哪個地方是參考 AI 的

我如果是當事人,我會希望法官告訴我們,這份判決書哪些地方參考了 AI。

— 立委林淑芬,立法院質詢・立法院IVOD,質詢逐字稿

現階段每個字都是法官斟酌的,不可能由 AI 去生成,都是法官斟酌的。

現階段每個字都是法官斟酌的,不可能由 AI 生成。

— 時任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,答詢・立法院IVOD,質詢逐字稿

9 月 27 日,司法院發新聞稿回應,口徑明顯改變:引用起訴書犯罪事實的部分「並未使用任何生成式AI技術」,整套系統「與生成式AI技術關聯性不高」,上線日期未定。一個月前的新聞稿,寫的還是以 TMT5 語言模型微調。

之後系統就沒有消息了。審計部在 113 年度決算審核報告中記錄,截至 2024 年 8 月底,兩套裁判書例稿系統都「尚未開放使用」;司法院另外 6 個 AI 系統已上線,但相關風險控管指引還在草擬,審計部認為「恐不利確保人工智慧應用之安全性」。2025 年 6 月,司法院依立法院預算決議送交的書面報告承認,已「暫緩原定試行計畫」。今年 5 月,中國時報報導,這套系統並未實施。

時間軸:2023 年 8 月司法院宣布 AI 裁判草稿系統將試辦;9 月民間團體記者會反對;2024 年 8 月審計部記錄尚未開放使用;2025 年 6 月司法院向立法院表示暫緩試行;2026 年 4 月函頒 AI 使用指引;8 月 31 日配發 Copilot;9 月 18 日發文警告;10 月 22 日發布即時澄清。
從「AI 寫判決草稿」到「法官人手一套 Copilot」:司法院三年來的 AI 政策。(製圖/Art/巢報)

2026 年,AI 從另一扇門進來:Copilot 與一紙警告

草稿系統停下來的同時,商用 AI 工具已經走進法院。今年 1 月司法節,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說,院內成立了「科技司法推動小組」,要用人工智慧協助文獻與判決先例的檢索、整理、分析。4 月 22 日,司法院函頒《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》:未公開的起訴書、筆錄、裁判草稿等,不得輸入未經核准的 AI 系統;證據判斷、事實認定、法律適用與量刑,仍須由法官親自為之。

各地法院隨即開課。5 月,臺中地院找來南投地院的庭長與法官助理,教 120 位法官助理用 ChatGPT、Gemini 及 NotebookLM 打造工作空間;士林地院的演講示範用 AI 快速生成調解策略建議、調解筆錄;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請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介紹 ChatGPT、Copilot 等工具,也示範離線部署的本地端語言模型。講者都強調同一件事:AI 是輔助,最後的判斷在人。

CTWANT 10 月的系列報導披露,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 8 月 31 日發文,向微軟採購並配發全國法官使用 Microsoft 365 Copilot,只限定秘密證人代號對照表、國安案件、營業秘密案件不得上傳。報導也寫到,一些法官「重度使用」AI 作為撰寫判決的參考,在司法圈早已不是秘密。9 月 18 日,司法院發出那道警告公文。

人工智慧系統僅得作為審判輔助工具,不得用於生成裁判書,亦不得就人工智慧產出之內容,未經實質審查即逕予採用。

AI 只能當審判的輔助工具,不能用來生成裁判書;AI 產出的內容,也不能沒有經過實質審查就直接採用。

— 司法院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文(CTWANT 報導引述)・CTWANT,報導第 8 段

10 月 22 日,司法院發布即時澄清,說 Copilot 的資料存放在境內、封鎖外部介接、沿用既有權限,9 月稽核未發現應通報的資安事件;並「持續提醒法官審慎查核 AI 產出內容,不得未經實質判斷即予採用」。司法院沒有公布採購金額、授權數量,也沒有說明法官實際怎麼使用。

「實質審查」做得到嗎?一項實驗的答案

司法院的整套規範,建立在一個前提上:AI 可以起草、整理、建議,只要最後由人審查,判斷就還是人的。10 月 27 日 Anthropic 發表的一項實驗,正好檢驗了這個前提。

研究者請 50 位具因果推論經驗的專業分析師,用 AI 代理完成一份統計分析,過程中要做四個「兩個選項都合理」的判斷。分析師不知道的是,每位分析師的 AI 都被擲硬幣設定了偏好。結果,分析師有 86% 的時候跟著 AI 的傾向走;如果 AI 沒有影響,應該在 50% 左右。已經先說出自己偏好的人,AI 意見相反時有 60% 改口,意見相同時只有 6%。

更值得法院注意的是事後的說明:77% 的分析師用 AI 的論點、有時幾乎是原話,解釋自己的選擇,但只有 15% 提到論點來自 AI。研究者寫道,這意味著人工覆核不再是獨立的檢查。

a human reviewer is only an independent check if their judgment is their own.

人工審查者的判斷必須是自己的,才算是一道獨立的檢查。

— Anthropic 研究團隊,〈How AI agents shape experts’ judgment calls〉・Anthropic,研究摘要段落

分析這項研究有它的限制。AI 的傾向是研究者刻意加強的,只測了一個任務、一種專業;研究作者是 AI 公司自己的人員。使用 AI 的分析師,嚴重錯誤也比不用 AI 的少得多。但研究顯示的機制,和法庭的處境很像:判斷由人做出、文件由人簽名,論點卻可能來自 AI。

分析把這套機制放回法院:法官或法官助理請 Copilot 整理卷證、摘要兩造主張、檢索類似判決,AI 會先排列出「重點」,也可能先替爭點下了結論。法官仍然逐字審查,但審查的起點已經不同。司法院的指引要求法官「實質審查」,卻沒有要求法官揭露哪些段落參考了 AI;當事人也無從得知。

法庭的另一端:請不起律師的人,把官司交給 AI

另一扇門,在當事人那一側。最高法院在李姓車手案中寫下的原則,是台灣第一次在判決裡正面回應 AI 書狀。根據 CTWANT 的報導,刑七庭說得很直白:法院沒有義務替當事人修正 AI 的錯誤,包括虛構或錯誤引用的事實、法源、裁判。

生成式AI可以生成文字,但未必寫得出一個合法的第三審上訴理由;可以協助撰稿,但不能取代當事人承擔訴訟行為。

生成式 AI 可以生成文字,但不一定寫得出合法的第三審上訴理由;它可以幫忙寫稿,但不能替當事人承擔訴訟行為。

— 最高法院刑七庭 115 年度台上字第 3896 號判決(CTWANT 報導引述)・CTWANT,報導第 5 段

臺北地院則開出第一張 AI 濫訴罰單。一位謝姓公車司機說自己的手機門號被詐騙集團盜用,害他被當成詐欺嫌犯、請假去警局應訊,他告電信公司求償敗訴後,把他和 Copilot 的對話貼進書狀,一再聲請再審。民四庭先駁回,說這樣做「雖無不可」,但要看提示詞和對話脈絡才能判斷;他繼續用 AI 寫狀,民二庭認定他惡意浪費司法資源,罰鍰 3 萬元。

7 月,桃園地院一位法官在駁回一起祖厝土地糾紛的判決開頭,寫了一段「寫在最前面」。原告繳了 9 萬多元裁判費、遞了幾百頁書狀,法官建議他找個「活生生的、有血有肉有執照的律師」,接著寫道:

不要問AI,不要用AI寫上訴狀,更不要以為人家看不出是AI寫的。

不要問 AI,不要用 AI 寫上訴狀,更不要以為別人看不出是 AI 寫的。

— 桃園地院法官,民事判決「寫在最前面」(聯合新聞網報導引述)・聯合新聞網,報導第 2 段

律師王至德的觀察點出了不對等:律師用 AI 省時間,是因為有專業能審核 AI 的內容;一般人做不到。

沒有法律專業、沒有實務經驗,面對AI提供的建議或是書狀內容都沒有審閱的能力,所以最後只能相信AI

沒有法律專業、沒有實務經驗的人,沒有能力審閱 AI 給的建議或書狀,最後只能相信 AI。

— 律師王至德(聯合新聞網報導)・聯合新聞網,報導第 4 段

在 PTT 上,網友對桃園法官的判決意見分歧。有人覺得法官罵得好,也有人反問:說不定判決書也是 AI 幫忙寫的。

說不定判決書也是AI幫忙寫

說不定判決書也是 AI 幫忙寫的。

— PTT 八卦板推文・PTT Gossiping 板,推文,2026 年 7 月 31 日

分析這兩扇門通往同一個問題。法官用 AI,有指引、有警告、有懲戒的可能,但沒有揭露義務;當事人用 AI,錯了自己承擔。英國的司法指引說得更明白:法官不必說明判決的準備工作,但遇到當事人疑似用 AI 寫書狀,可以詢問、並提醒他們要為內容負責。

人頭帳戶被告:最需要「人」判斷,也最可能被「一鍵處理」的一群

回到 2023 年司法院最先想交給 AI 的那類案件。依法務部統計年報,2025 年檢察署偵結的電信網路詐欺案件中,「單純提供人頭帳戶」的有 97,504 人,起訴 32,552 人;法院判決確定有罪的電信詐欺被告 52,893 人,其中單純提供人頭帳戶的 20,574 人,占 38.9%,是人數最多的一群。

法務部的定義寫著,提供帳戶或門號給詐騙集團,「無論自願或被騙提供均屬之」。這正是司改會當年的擔憂所在:同樣交出帳戶,是被貸款話術騙,還是知情收錢,決定了有罪無罪。PTT 法律板上,常見家屬替被告找律師的貼文。

我表哥被詐欺的找上,一時愚昧被對方話術所騙,就提供了自己的帳戶。

我表哥被詐騙集團找上,一時糊塗被話術騙了,就提供了自己的帳戶。

— PTT 法律板求助文・PTT Lawyer 板,原文,2025 年 11 月 14 日

家人因貸款被詐騙而成為人頭戶

家人因為貸款被詐騙,成了人頭戶。

— PTT 法律板求助文・PTT Lawyer 板,原文,2025 年 10 月

花律師費,不如省下來坐牢

與其花律師費,不如省下來去坐牢。

— PTT 法律板推文(回覆上文)・PTT Lawyer 板,推文,2025 年 10 月 13 日

分析這類被告人數多、案情相似,最容易被看成可以標準化處理的案件;也是最可能請不起律師、轉而求助 AI 的人。公車司機的故事更諷刺:他的門號被詐團盜用,他自己差點成了被告,最後是在法庭上被罰的那一個。

長條圖:2025 年電信網路詐欺判決確定有罪 52,893 人,其中單純提供人頭帳戶 20,574 人,占 38.9%;另列 2025 年偵結的人頭帳戶提供者 97,504 人、起訴 32,552 人。
2025 年電信網路詐欺有罪人數中,單純提供人頭帳戶者最多。(製圖/Art/巢報)

網友想要「AI 法官」,因為不信任人類法官

如果法界擔心 AI 太多,PTT 八卦板的情緒卻往另一邊走。2025 年 9 月以來,「AI 法官有搞頭嗎」這類問卦反覆出現,推文多半在罵人類法官看黨證、自由心證。

跟現在的台灣司法比的話 寧願給AI管

跟現在的台灣司法比,寧願交給 AI 管。

— PTT 八卦板推文・PTT Gossiping 板,推文,2025 年 9 月 12 日

其實有罪沒罪是在賭你有沒有遇到一個相信你的法官

其實有罪沒罪,是在賭你有沒有遇到一個相信你的法官。

— PTT 八卦板發文者・PTT Gossiping 板,原文,2026 年 3 月 31 日

也有人潑冷水,指出 AI 的答案本身就不穩定,或是提醒期待 AI 公正的人,其實信的是自己的想像。

AI一堆白癡幻覺,給他判還得了

AI 一堆離譜的幻覺,讓它判還得了。

— PTT 八卦板推文・PTT Gossiping 板,推文,2026 年 3 月 31 日

所以你相信的其實不是AI 而是自己的幻想

所以你相信的其實不是 AI,而是自己的幻想。

— PTT 八卦板推文・PTT Gossiping 板,推文,2026 年 8 月 4 日

分析這些推文不是民調,但呈現了一種張力: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,讓「機器比較公正」的想像有市場;而實驗顯示的卻是,人和機器混在一起時,最難看清的正是判斷到底是誰做的。

國外怎麼管:英國要法官本人負責,美國有法官栽在助理的 AI 上

英格蘭及威爾斯司法機關 2025 年 10 月更新的指引,允許法官把 AI 當次要工具,但要求本人為以自己名義產出的內容負責,也必須親自閱讀原始文件。

Judicial office holders are personally responsible for material which is produced in their name.

司法人員必須為以自己名義產出的內容負個人責任。

— 英格蘭及威爾斯司法機關 AI 指引(2025 年 10 月)・Courts and Tribunals Judiciary (England and Wales),「Responsibility」一節

美國則已經出事。路透社報導,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葛拉斯里去年追問兩份「錯誤百出」的聯邦法院裁定,密西西比州的 Henry Wingate 與紐澤西州的 Julien Xavier Neals 兩位聯邦地院法官承認,裁定是由書記官或實習生用 Perplexity、ChatGPT 協助準備,未經平常的審查程序就發出。

歐盟的《人工智慧法》把「供司法機關用於研究、解釋事實與法律並適用於具體事實」的 AI 系統列為高風險,要符合更嚴格的義務。司法院 10 月的澄清稿說,Copilot 的管控參酌了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的原則與風險分級架構,但沒有說明法院用 AI 屬於哪一級風險。

判決書最後一行,簽的是誰的名字

李姓車手的上訴狀,最後由他簽名或蓋章;最高法院說,這就代表他「採納」了書狀內容。同一個邏輯,也適用在法官身上:判決書末尾簽的是法官的名字,所以判斷是法官的。

分析司法院三年前想讓 AI 寫判決草稿,被外界擋了下來;三年後,它把 AI 交到每位法官手上,同時發公文提醒法官不要依賴它。這兩件事並不矛盾,但都繞不開同一個問題:當 AI 先排好了重點、先寫好了論點,簽名的人,還能不能分辨哪些判斷是自己的?

至於那位公車司機,他的 3 萬元罰鍰,是用 AI 寫狀的代價。他的門號被詐騙集團盜用、被誤當成詐欺嫌犯的那段經歷,在這幾份判決的報導裡,只是一行背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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